我的好友某某就職於某著名影視公司,她從一個專業影視從業人員的角度來看世界杯,認定世界杯存在某種制度性缺陷,比如,羅本到底是真摔還是假摔,如果是靠假摔賴了一個點球,墨西哥隊卻因此被淘汰,是否會在某種程度上鼓勵不擇手段上位?
  所有人都告訴她,這就是足球,足球比賽不像田徑項目,如果運動員犯規,哪怕當時沒有發現,但事後發現,也會被取消比賽成績;足球的規則是,即使裁判吹黑哨,即使運動員真的假摔,但比賽結果不能變。這就是為什麼每屆世界杯都有各種冤假錯案,且冤假錯案已經成為世界杯的一部分。
  某某立刻表示,這就是世界杯的制度性缺陷,正是這個缺陷,導致足球精神越來越遠離公平,越來越接近不要臉,眾目睽睽之下,身長五尺到七尺的漢子,就可以躺在地上,沒一丁點不好意思,靠耍賴騙了個點球,毫無內疚,比賽結束還大大方方道歉,這就是壞制度的危害性——因為冤枉無辜沒有成本或風險成本,相對收益來說可以忽略不計,所以,為什麼不呢?
  為了輓救足球讓世界杯回到公正的軌道上來,某某認真建議國際足聯修改比賽規則,從制度上解決不公平的根源——她的具體建議是,淘汰賽結束,一小時之內,球隊有權利提出申訴,比如荷蘭對墨西哥這一場,比賽結束之後一個小時內,墨西哥可以提出申訴,要求重新審議羅本到底是否假摔。組委會應在比賽前就組成臨時法庭,法庭受理之後半小時內,由羅本本人當庭答辯,時間為10分鐘,全部答辯過程現場直播,估計這個直播的收視率比足球比賽本身更高,因為答辯賽更具懸念和刺激;如果羅本堅持是真摔,那麼當場播放回放,請羅本回答看過回放以後,是否還依然堅持是真摔,如果羅本還堅持是真摔,那麼由事先成立的陪審團在15分鐘之內作出裁決。所有的陪審員必須不是球迷,必須連羅本是誰都不知道,甚至根本不知道什麼是世界杯,最好和這兩支球隊所屬的國家毫無關係,比如說美洲球隊和歐洲球隊發生爭議,那麼陪審員就應該由亞洲成員組成。
  如果陪審團認定羅本為假摔,那麼判定羅本向墨西哥隊道歉,並且判定墨西哥隊再罰荷蘭隊一個點球,即當初罰錯您一個點球,現在讓您罰回來。
  她說,相信這樣的制度設計,不僅讓世界杯更公正,而且更刺激——因為淘汰賽結束之後, 並不立刻知道誰被淘汰,還要進行答辯賽,這讓世界杯的懸疑性更強,且引入陪審團機制,不僅讓比賽更公正,也更刺激,同時將大大提高收視率。因為不止是喜歡足球的人要看答辯賽,喜歡辯論的人,關心公正的人,熱愛八卦的人都將懷著強烈的好奇心,觀看由球星本人到場的答辯賽直播。
  我跟她說,國際足聯也不是全由腦殘組成,你這麼完備的制度設計,你能想到,人家為啥想不到?她問為啥?我說你好好想想,對操縱比賽來說,是操縱幾個裁判容易還是操縱一個陪審團容易呢?
  她反問我,難道體育比賽最重要的精神不應該是公平嗎? FAIR PLAY——“費爾潑賴”必須體現在每一場比賽上,即便當時由於種種原因導致不公正的情況發生,但事後總要給一個說法吧?比如像多斯桑托斯這樣的年輕人,這屆世界杯,先被裁判黑掉兩個球,後被裁判黑掉一場比賽,組委會應該給一個正式的說法吧?不能就這麼黑不提白不提吧?我說,那您的意思是,以後每屆世界杯閉幕,應由組委會發佈正式的公開致歉榜,向那些被他們錯判的球隊球員致歉?
  她說,難道不應該嗎?!  (原標題:世界杯的制度性缺陷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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